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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再陷致癌指控 被判赔偿3.6亿元人民币
强生再陷致癌指控 舆论关注天价赔偿
美国当地时间5月2日,强生再次在滑石粉致癌争议中落败,被判向一名长期使用该公司爽身粉的女性赔偿5500万美元,约合3.6亿元人民币 郭雨嫣 美国当地时间5月2日,强生再次在滑石粉致癌争议中落败,被判向一名长期使用该公司爽身粉的女性赔偿5500万美元,约合3.6亿元人民币。而在今年2月,强生已被判需向一位因使用含滑石粉的卫生用品而患癌死亡的女受害者家庭赔偿7200万美元(约合4.7亿元人民币)。 强生公司决定提起上诉 在本案中,原告格罗丽娅·里斯特桑德曾长期使用强生公司的婴儿爽身粉和其他女性卫生产品。她后来被诊断患上了卵巢癌,不得不切除子宫。密苏里州法院在经过为期三周的审讯后,陪审员判决强生向该女子赔偿5500万美元。原告律师认为,强生曾在数十年的时间里对消费者隐瞒其滑石粉产品的致癌风险。 据处理这两起赔偿案的律师称,上个世纪70年代,研究人员开始将滑石粉和卵巢癌联系在一起。有研究认为,经常在生殖器部位使用滑石粉的人患卵巢癌的几率比不使用者高出40%。 尽管在官司中连连失利,强生的态度依然强硬。与2月的回应一样,强生公司决定提起上诉。强生表示,美国陪审团的裁定有悖于目前的广泛科学认知,并且强调30多年来,全球医学专家的研究都广泛支持化妆品用滑石粉的安全性;同时强生婴儿爽身粉产品的标签是清晰的,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强生爽身粉致癌”一经曝出便引发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法治周末谷尼舆情监测中心”新媒体舆情数据平台“新微邦”数据显示,强生的两起爽身粉致癌案,均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 但有所不同的是,媒体对于两次案件报道的侧重点不同,2月份的报道主要集中于“强生爽身粉致癌,员工隐瞒数十年”;而5月份的报道更多在于讲述强生爽身粉致癌案件败诉这一事件本身。 《南方周末》在2016年3月3日发布文章《在美败诉,深陷“隐瞒门” 强生爽身粉致癌调查》称强生败诉引发全球恐慌。强生产品中的滑石粉可能导致癌症,强生的员工们已经知情几十年了,他们不仅没有提醒消费者,相反作出了掩盖风险以保持销量稳定的决定。 新华网5月4日《强生再次落败爽身粉致癌案 判赔5500万美元》一文中称,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医疗卫生保健品及消费者护理产品公司之一,美国强生日前再次因为销售致癌爽身粉被判向受害者赔偿5500万美元(约3.6亿元人民币)。 媒体观点倾向性分析 《南方日报》评论认为强生选择采取强硬态度,不肯就滑石粉问题道歉,是因为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已经严重影响到强生的立足之本。尽管爽身粉在强生众多产品中所占比重仅为九牛一毛,但爽身粉作为强生的标志性产品,一旦出错将对强生产生致命打击,强生“安全健康”的品牌形象恐将毁于一旦。强生还将面临1200件类似诉讼,轻易认错更是会动摇强生的根基。 央视网报道称,强生在中国的市场份额逐渐减少。近年来,强生婴幼儿护理产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除了强生多次在全球范围内召回婴儿产品,还多次有婴儿洗护用品被中国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销毁。在跨境电商兴起的背景下,更多的外资母婴产品涌入,强生早年进入中国市场所攫取的市场份额正在被悄悄地“偷走”。 长江网发表评论,强生爽身粉致癌,质量安全放松不得。对于此次美国强生事件的爆出,说明国外的产品质量也存在一定问题。总之,无论是国内产品还是国外产品,希望监管部门严把质量关,让人们能够在开心购物的同时,放心的“食用”和“使用”。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 认为强生应该为案件负责,占15% 网友@小狮子想成为林徽因:日化产品需要直接接触皮肤,质量必须过关,保障消费者健康。强生今年的两起巨额赔款,折射出一个企业在消费者安全方面的不够重视,必须负责任地给消费者一个交代。 认为强生不应该为案件负责,占19% 网友@夏末梁:在爽身粉外包装,已经标注“避开宝宝的口鼻、眼睛”,并在外包装上同时把“宝宝阴部”列为避开部位。这位女性自己缺乏常识,强生不应该为她的无知买单。 认为赔偿是保障消费者根本利益,占25% 网友@中国之声:美国强生公司因未向消费者提示爽身粉的致癌风险,被判向消费者赔偿5500万美元。看似对企业过于苛刻,其实是对整个行业的爱护。象征性的罚款,难以保护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更有可能让一些企业或者行业见利忘义,后悔已晚。 认为健康问题不容忽视,占31% 网友@遥远的路:原告几十年中一直使用强生婴儿爽身粉和沐浴露导致癌症的出现,这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量变导致质变,健康问题不容忽视,绿色健康环保的洗护用品才是正确的选择。 其他,占10% 网友@芥末的芥:儿子刚出生有一段时间屁股也撒这个粉,可怕。 网友@港城微闻:什么时候我们的法律也能这么强大。 舆情点评 爽身粉直接接触皮肤,涉及到普通大众最为关心最为敏感的安全健康问题,加之强生作为日化品牌,在全球拥有极大的影响度,因而在“强生爽身粉致癌案”报道后,引发舆论热潮。 作为事件主角的强生公司,在“强生致癌案”曝光后,正面回应事件是首要之举。上诉是强生的权利,但强生的态度过于强硬,给公众留下财大气粗的印象,甚至影响消费者购买产品时的选择。强生发布长文解释滑石粉的安全性,但专业性比较强,消费者很可能看不懂,甚至不去看。 强生的强势很大程度上因为担心败诉后或有更多的消费者起诉维权。这些年来,从其儿童用药布洛芬、可他敏、美林等多种产品曾被爆出现缺陷,到不时出现“产品召回不包括中国”,强生处理类似舆情危机常以强势示人。如果问题产品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不够健全,它很会钻法律的空子,消费者的利益就往后排了。 “天价赔偿”是“惩罚性赔偿”,在一个案件中的大额赔偿对同行业者的类似疏忽行为有威慑力,象征性的罚款起不到震慑作用。中国法律中虽然也有“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还很不完善,缺少操作性,惩罚力度也比较低,在保护消费者根本利益上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只有织密法律制度的“笼子”,才能让企业不管是否“强大”,都必须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从而造福于消费者和全社会。 (作者系法治周末谷尼舆情监测中心分析师)(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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