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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集团告赢壹周刊获赔300万港元 营业额6年缩水15亿
南都讯 记者马建忠 广州本土日化企业霸王集团昨日宣布,《壹周刊》指霸王洗发水含二噁烷可能致癌涉嫌诽谤案23日在香港高院宣判,法院裁定壹周刊败诉,须赔偿300万港元,并承担八成诉讼费用。
据霸王集团董事长陈启源昨日透露,在《壹周刊》“事件”之前,其洗发水单品曾跻身全国第三。公司将视董事会意见考虑是否继续索赔,并将布局直销和婴童业务以挽回业绩。 索赔超5.6亿港元 霸王集团于2009年7月在港交所上市,上市价每股2.38港元,2009年底历史高位每股6.475港元。然而,好景不长。于2010年7月14日出版的《壹周刊》一篇题为《霸王致癌》的调查报道,指霸王洗发水含有可致癌的二噁烷。 鉴于影响巨大,相关主管部门迅速介入。报道出街三天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上通报称,通过抽检样品发现,霸王洗发水样品中二噁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任何危害,霸王洗发水健康安全。 虽有权威机构的澄清和证明,但为挽回损失并证明清白,霸王集团状告壹周刊,索偿逾5.6亿港元。此次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在判词中指,被告严重破坏原告声誉,令原告难以销售宣传其产品,造成长期影响,但法官又认为,赔偿额不能定得太高,否则妨碍言论自由。 对此,霸王集团董事长陈启源称,迟来的判决为霸王讨回了公道,但从索赔额看仍存在不公,公司是否继续索赔需依照上市公司规程,由董事会做出决定。 在霸王看来,《壹周刊》“霸王致癌”报道并非简单的失实调查,其后隐藏着一个阴谋。据霸王介绍,《壹周刊》刊出涉案报道后,某洗发水公司开始在香港大登广告,声称自己品牌不含“二噁烷”成分。事后发现,该公司老板正是前述报道中的陈姓消费者,正是他投诉了霸王洗发水。 失去的6年损失几何? 财报显示,霸王集团2009年营业额17.56亿元,《壹周刊》报道出炉后,2010年跌至14.75亿元,到2015年已缩水至2.32亿元。霸王集团2009年净利润3.64亿元,致癌风波后,连续亏损六年。 为了求生存,霸王从2013年开始,调整既有的市场模式,从直营模式(企业直接向大卖场等终端供货)转向经销商模式,以期实现“轻装上阵”。另,为挽救业绩,霸王集团已决意布局直销业务。 二级市场方面,受利好消息提振,昨日,霸王集团股价高开高走,盘中最高涨逾24%,随后又小幅回落,截至收盘,股票涨幅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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